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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然股份1月5日公告,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就与黑龙江省龙油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大同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2年8月15日立案。近日,大同区法院对公司就与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做出判决。
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请求依法撤销大同区人民法院(2022)黑0606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一、二、三项中利息起算时间的判项,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本案二审尚未开庭,暂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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