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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民大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名义上代表国民行使政权的机关。
2、先后于1946、1948年召开。
3、1946年大会任务为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又称“制宪国大”;1948年大会任务为施行宪法,又称“行宪国大”。
本文关于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的基本详情介绍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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