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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崔村镇香堂村果园小区西侧的一个果园内发生火情,果园经营户点燃自家地里的秸秆,使周围地块儿里的杂草和秸秆引燃造成了火灾,崔村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通过询问,该果园经营户对果园内的荒草和杂物进行焚烧处理,属于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执法队员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进入春耕季节,农户即将开始为播种做准备,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的行为也逐渐增加。记者获悉,连日来,我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并向农户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农用废弃物、枯枝落叶。据统计,今年以来,昌平区城管执法系统共立案处罚露天烧烤(焚烧)类案件18起。
记者:陈凌
编辑:王娟
责编:朱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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