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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告!今起申报!

发布时间:2023-04-19 15:17:14 来源:东南网

最新公告!

今天开始


(资料图片)

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

启动申报!

受理对象、申报方式

政策兑现等均已明确

来看详情↓

受理对象

符合《“好年华 聚福州”

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规定的

1—5型保障对象可申报

1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类人才;

2型保障对象:福建省高层次B、C类人才,福州市第一层次人才(D类);

3型保障对象:福州市第二层次人才(E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型保障对象: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型保障对象:2020年10月27日以后引进的福州市第三层次人才(F类)、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位于东二环的福州市人才公寓。林双伟 摄

保障对象学历、职称、业绩

等条件达到新层次的

经申请认定后

可按新层次住房标准予以保障

人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

就高享受一次

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时间为

2023年4月19日9点

至5月19日16点

申报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

线上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提交上传至市人社局“榕e社保卡”APP首页-专题服务-人事人才-“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申报系统。相关材料以扫描件或截图方式提交,由四城区人社局、市引才中心作为初审窗口收件受理。

线下申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认定表》,经申报人本人及配偶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至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初审申报窗口(市属单位提交至市引才中心初审窗口)收件受理。

高新区人才公寓。福州高新区供图

符合线下申报条件的人员

线上不予收件受理

申报流程

经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等程序后,将向保障家庭发放《“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住房保障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线上申报的由系统自动生成、自行下载打印,线下申报的由初审窗口通知领取。

市人才公寓。邹家骅 摄

公示、公告等信息

将发布在市人社局官网

和“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

人才服务-人才住房保障专区

政策兑现

《资格证》有效期两年

人才在取得《资格证》的

两年有效期内

可向市国房中心、市公积金中心、

市人才集团等政策实施单位

申请人才住房保障

两年有效期内

未申请人才住房保障的

应重新申报

市人才储备中心。石美祥 摄

人才购房补贴由市国房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定期开展申报、由市国房中心负责配售,购房贷款贴息由市公积金中心常年受理、负责发放,人才租赁住房不定期开展申报、由市人才集团负责配租,人才租赁补贴由市人才集团常年受理、负责发放。

具体配租配售通知、政策兑现规程、办事指南等可登录市国房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人才集团官网或“好年华 聚福州”人才网-人才服务-人才住房保障专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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