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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5月开始到年底,在全省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10大重点行业领域,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根据部署,专项排查整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和自建房、旅游、工贸、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重大问题,用半年多的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同时,明确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民航、铁路、实验室等行业领域责任分工,要求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开展整治,确保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专项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隐患和事故暴露突出问题,把整治措施落实到最小单元,一项一项纠治整改,不搞“大呼隆”;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隐患,开展“过筛子”式排查;严格责任落实,推动有关方面严格履责,宁可抓重、不可抓漏,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突出源头防范,强化规划约束,严格安全准入,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坚决依法淘汰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工、停产整改。
通过专项排查整治,全省将分地区、按行业基本建成重大安全风险基础、防控、责任、应急“4张清单”,全面摸清、动态掌握、闭环整改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质量明显提高,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及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全省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云南日报记者 陈晓波 张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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