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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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有丰富的想像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去年6月,为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三条政策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自主创业。在资金鼓励支持方面,明确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每个1万元的创业补贴,领创多个创业项目的,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的,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创业补贴怎么申领?本期“川赢位来·就业政策周历”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事儿。
申请对象——
四川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在四川省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四川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
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申请材料——
1.创业项目
(1)身份证;
(2)创业项目计划书;
(3)创业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2.创业实体
(1)身份证;
(2)创业实体概述;
(3)创业补贴申报表(由系统自动生成);
(4)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证明材料;农业职业经理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部门的资格认定和正常持续经营的相关材料;其它免于注册或登记的创业实体所需认定材料,由所在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确定。
申请流程——
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以及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属地管理,由各高校和所在地人社、财政部门共同负责。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地市(州)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初审和公示。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由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初审和公示。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大学生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创业实体账户或领办人个人账户)。
办理渠道——
在“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菜单栏处点击【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首页,选择【微申报】-【创业补贴申请】,进入场景导航界面后,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办理。
在四川,赢未来!本期就业政策就分享到这里,朋友们,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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