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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发布时间:2023-06-19 16:28:44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些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频繁调整,实体经济发展陷入疲软期,民间资本市场发展活跃。但因法律制度对此准备不足,使得许多与此相关的民事行为处于缺少法律保护的“裸奔”状态。由此引发的相关诉讼呈现增长态势。原本不起眼的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也悄然走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堂之上。接下来小编谈谈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债务人出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目的而为财产处分,按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其行为效力不得不受到影响。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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